2015年10月11日下午,我局接到通知,叶县叶邑镇农民反映,有人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叶邑故城盗挖并破坏已播种耕地现象。我局高度重视,立即通知叶县文物局着手调查处理。
2015年10月12日上午,我局对叶县叶邑镇农民反映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同反映人联系,了解具体情况,立即派出检查组。下午,检查组会同叶县文物局、叶县旧县文物管理所、叶邑镇政府等负责同志,赶赴位于叶邑镇的事发地高道士庄行政村王庄自然村的北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叶邑故城建设控制地带边缘),同反映人等当地村民面对面沟通交流,了解有关情况。收秋以后,村北台地已深耕播种,但是晚上有人在地里时不时进行盗挖,破坏了耕地,村民很心痛,逐向公安部门110报警和市直有关单位进行了反映。经现场勘查,地表已平整复耕。我局和叶县文物局现场就加强当地的文物保护工作、开展定期和专项巡逻检查、特别是加强夜间巡防、协调配合公安部门打击文物犯罪等工作措施进行了协商,并将相关情况当场反馈给反映人等当地村民,约定继续加强联系,切实做好地下文物保护工作。随后,检查组和叶县文物局等单位一同来到叶邑镇派出所,就当地村民反映情况和叶邑故城文物安全工作进行了商讨,叶邑镇派出所相关人员表示,一定积极配合叶县文物部门加强对叶邑故城重点区域的巡逻检查,严厉打击各类文物犯罪行为。
检查组以此为契机对叶邑故城的地下文物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叶县文物局、叶县旧县文物管理所关于叶邑故城文物安全工作的简要汇报,对常庄4号墓周边、双冢子考古发掘工地进行了重点文物安全检查,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叶邑故城是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北方的重要军事重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更是涉及以叶县叶邑镇为主的龙泉乡、保安镇、夏李乡等四个乡镇,地下墓葬分布广泛。
近年来,叶县文化、文物部门多方努力,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巡逻,强化保护,叶县公安部门加大打击力度,成功破获多起盗掘古墓葬案件。今年9月,叶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件,涉案3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0年和7年。该案的判决,有力的打击了文物犯罪行为,为今后文物犯罪案件的审理、量刑提供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