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古建和商业开发应从“零和”关系转变为“共赢”关系

日期:2015-12-15     作者:99古建    浏览:4    评论:0     标签:
核心提示:北京市西城区正在试点一种文物古建腾退、回购、修缮、利用新模式:文物古建完成腾退后,政府出资付给开发商腾退成本,将文物古建回购,继而按照原材料、原工艺、原规制、原格局的要求进行原汁原味的修缮复原,以此确保其今后的公益化用途。明年起,这一模式
北京市西城区正在试点一种文物古建腾退、回购、修缮、利用新模式:文物古建完成腾退后,政府出资付给开发商腾退成本,将文物古建回购,继而按照“原材料、原工艺、原规制、原格局”的要求进行原汁原味的修缮复原,以此确保其今后的公益化用途。明年起,这一模式将率先从杨椒山祠、沈家本故居、太原会馆、东莞会馆、龚自珍故居这五处古建开始试点。
文物古建和商业开发应从“零和”关系转变为“共赢”关系
  放眼全国,文物被过度开发,导致其“商”痕累累的消息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在公众视野之中。业界分析指出,文物古建腾退后始终绕不开如何利用这一难题。出资腾退的企业想利用文物搞商业开发,以此收回成本。可是,文物古建天然地具有公益属性,应该作为文化资源向公众开放。那么,如何破解?西城区的试点做法无疑让人眼前一亮:政府回购,把腾退成本还给企业,也就从根本上保证了文物古建不再受“商”,保证了其今后走上公益化的正途。这是颇为值得称道的。
 
  当然,对于文物古建而言,西城区的做法并不见得一定能推而广之,因为各个地区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特别是财政力量相差悬殊,“回购”对有些地方来说确实难以实施。但肯定可以推而广之的,是西城区这一做法体现的一个重要的理念,即文物古建是一种公共文化资源,对它的保护和公益性利用的重要性并不逊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政府等有责任有义务通过自己的努力,最终让这种资源为大众所共享。这个理念的实质,是让文化发展真正从人民需要出发,而不是仅仅让文化为经济搭台。也只有认识到并坚持了这个理念,才能从根本上避免一些地方执政者脑海中文物古建和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势同水火”的思维,因为在这些执政者看来,前者总是后者的“绊脚石”,最后两相权衡的结果往往就是前者沦为后者的“铺路石”。
 
  这和现在深受雾霾之苦后人人关注的环境问题颇有相似性。曾经,我们的经济发展主要以资源消耗为基础,造成以环境污染为代价。近年来,人们已经越来越认识到资源环境本身的重要性,“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这既是生态建设理念的巨大转变,也是经济发展理念的巨大转变。事实上,在文化领域,特别是在文物古建保护利用方面,存在同样的情况。只有当目前还普遍存在的文物古建和商业开发之间的“零和”关系,真正转变到“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这样的“共赢”关系时,文物古建的不受“商”,恐怕才能从根本上得到保证。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发展理念问题得到空前重视的当下,这样的转变,既急迫,又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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