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

日期:2015-09-07     浏览:0    评论:0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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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06 09:42  来源:西藏日报   作者:陈林

本报拉萨105日讯(记者 陈林)5日下午,自治区副主席甲热・洛桑丹增率自治区三大文物维修领导小组、十一五十二五重点文物维修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观摩了文物古建筑灭火装置演示汇报。

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政委琼色等陪同。

甲热・洛桑丹增一行实地检查了卓玛拉康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设施配置、消防队伍建设等工作,视察了西藏自治区高原火灾实验室暨中科大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西藏基地,观看了西藏文物古建筑灭火技术与装备项目汇报片,观摩了西藏自治区文物古建筑灭火装置距地123A、地面20A木垛、直径1.8米油盒火灾实战灭火演示。

视察结束后甲热・洛桑丹增与随行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

甲热・洛桑丹增指出,为做好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解决现有灭火技术及装备不能有效适应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的问题,自治区消防总队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西藏文物古建筑灭火技术及装置研究,经过项目组不懈努力,不断攻克技术难题,取得了项目研制的成功,填补了国内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领域的空白。项目组要继续完成好后续工作,做好型式认可和成果鉴定,确保灭火装置能够早日投入使用。

甲热・洛桑丹增强调,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西藏文物古建筑的保护,近期,公安部在全国开展了清剿火患战役,自治区人民政府也召开专题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部署。全区各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充分认识其中的重大意义,将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万无一失;要积极行动起来,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要联合文物、民宗等部门对全区所有寺庙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一家不漏,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档案,逐一对照整改落实,通过清剿火患战役,充分运用科技手段,使我区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作者: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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