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08〕697号
海南省文物保护管理办公室:
你办《关于开展海南省沿海水下文物调查工作的请示》(琼文物〔2008〕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办与中国国家博物馆水下考古研究中心合作,在海南省琼海市和文昌市沿海区域开展水下文物调查工作。建议你办将此次沿海水下文物调查工作列入本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工作内容。
二、此次水下文物调查工作的人员组成应以海南省水下考古专业人员为主。请你办指导中国国家博物馆水下考古研究中心等有关单位,在已有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制订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全制度,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及调查人员、文物和设备的安全。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工作成果,整理出版调查报告,为进一步开展沿海水下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