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08〕948号
河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永年城城墙修缮工程〉方案的请示》(冀文物字〔2007〕17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对城墙结构不构成威胁的风化部位不必全部更换和补砌,可采用加固的方法维修。
(二)新旧土体之间的锚固用条石的做法叙述不详,条石重量大,和土体的材料性质不匹配,建议改用其他措施。
(三)土体与砖墙之间的裂缝修补采用铲灰泥灌浆方法不合理。
文物保函〔2008〕948号
河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永年城城墙修缮工程〉方案的请示》(冀文物字〔2007〕17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对城墙结构不构成威胁的风化部位不必全部更换和补砌,可采用加固的方法维修。
(二)新旧土体之间的锚固用条石的做法叙述不详,条石重量大,和土体的材料性质不匹配,建议改用其他措施。
(三)土体与砖墙之间的裂缝修补采用铲灰泥灌浆方法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