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09〕287号
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全国人大会议中心主楼扩建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京文物〔2009〕9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认为,鉴于所报建设项目位于北京皇城历史文化保护区及旧皇城重点保护区及其北城区建设控制地带内,请你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有关地方法规和《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对上述区域内各类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单位对该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作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后,由你局核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国家文物局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