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保函[2009]881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茂陵博物馆大门设计方案的请示》(陕文物字 [2009]13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方案中的仿汉形式阙楼和大门,以及规划总平面图中的祭祀大殿、祭祀广场,会对全国文物保护单位茂陵和霍去病墓的内涵和环境风貌造成较大干扰。
二、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精神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有关规定,尽快组织规划编制单位和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合作开展茂陵保护规划包括霍去病墓详规的编制工作,统筹考虑茂陵和霍去病墓的文物保护与展示工作。
三、请你局根据茂陵和霍去病墓规划和保护管理要求,统筹考虑茂陵(含霍去病墓)遗址博物馆的选址及建设有关问题。在此之前,考虑到茂陵博物馆封闭管理的需要,可建设临时性的功能性大门。
国家文物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