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09〕467号
湖北省文物事业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当阳关陵安防、消防工程设计方案和经费预算的请示》(鄂文物发〔2008〕4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安防方案,消防方案另行报批。
二、对安防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设计依据应补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和《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2007)标准。
(二)适当调整游客服务中心、三园门内、办公区域外围等处摄像机的位置和数量。室内外探测器的布置可做少量调整。减少室外立杆数量,以避免对环境景观造成影响。
(三)室外传输线路应尽量使用薄壁金属管,以利于线路保护。
(四)报警系统管理软件和M800CID报警解码器应符合GB12663—2001的要求。
(五)报警控制器和探测器应选用具有3C认证的产品。
(六)进一步论证部分设备设置的必要性和功能实现的可能性,如监视区设置声音探测器,所有图像、声音24小时采集等,应作科学调整。
(七)进一步细化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对文物建筑本体影响的具体保护措施,以便最大限度地降低对文物本体的干预。
请你局组织设计单位对安防方案进行补充、完善,由你局核准后实施。
此复。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