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11〕1650号
甘肃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张掖马蹄寺石窟群金塔寺石窟病害治理工程设计方案的报告》(甘文局发[2011]13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具体修改完善意见如下:
(一)在施工图阶段,进一步明确锚杆布置的详图及结构设计。施工过程中,根据对危岩体的具体勘察,应进一步研究危岩体锚固工程再优化的可能性。建议考虑减少锚杆数量,减小锚固孔孔径,以减少施工难度。
(二)鉴于水害治理的复杂性,应先期进行对基岩裂隙水排导措施的勘察、监测工作,在取得基础资料后,根据情况提出科学的排水设计和施工设计。排水孔内设置的软管应注明结构和型号。
(三)关于窟内灌浆,应补充防止污染、损坏文物的安全保护措施,应注意避让塑像、壁画等部位。
(四)建议将木桁架窟檐更换为轻质耐久材料。栈道栏杆高度应符合相关规范的安全高度要求。
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维修方案,经你局核准后实施。施工中请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文物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