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10]605
河南省文物管理局:
你局《关于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北窑回民小学教学楼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豫文物[2010]9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北窑回民小学教学楼工程设计方案和你局意见。
二、请你局根据《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规定和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的实际需要,严格控制该工程的占地规模、高度及外观形式,避免对隋唐洛阳城遗址及其环境风貌造成干扰。
三、请你局指导方案设计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的需要,修改完善设计方案,并经你局核准后实施。请加强对该工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