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09]1496
河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隆尧唐祖陵保护规划工作纲要〉的请示》(冀文物字[2009]3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隆尧唐祖陵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计划。
二、规划范围应根据遗址整体保护的需求确定,应包括陵区与光业寺遗址及周边区域。
三、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加强遗址的考古调查与研究工作,为编制保护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四、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具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联合专业考古研究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隆尧唐祖陵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国家文物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