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拟定,梧州骑楼文化街区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持续发展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骑楼文化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正确处理骑楼文化的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关系。
同时,拟定梧州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骑楼文化街区的保护与管理,将骑楼文化街区的保护与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文物、发展与保护、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城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骑楼文化街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征求意见稿》拟定,在梧州骑楼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不得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骑楼建筑,不得对骑楼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
《征求意见稿》拟定,自治区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支持梧州骑楼文化街区的保护和建设。梧州市政府设立梧州骑楼保护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监督骑楼文化街区保护工作。
另外,《征求意见稿》拟定,梧州市政府应当在梧州骑楼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的主要入口设立保护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者损毁骑楼文化街区保护标志。
如果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者损毁骑楼文化街区保护标志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征求意见稿》还对骑楼建筑外部修缮装饰,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保护骑楼建筑等方面做了一些规定,以便将梧州骑楼文化街区的保护工作推向深入。(伍永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