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制走起来何以“不顺”(2)

日期:2016-01-21     浏览:0    评论:0     标签:
核心提示:另一方面,业主虽然退出了建设流程,却从未降低过对工程标准的要求。实施上,很多时候标准不会降低,甚至会向代建单位提出超标

  另一方面,业主虽然退出了建设流程,却从未降低过对工程“”的要求。“实施上,很多时候标准不会降低,甚至会向代建单位提出超标准要求。代建单位作为项目建设主体,只能按现则办事,看菜吃饭,给多少钱办多少事,提的要求若超出投资额,肯定接受不了。”段海金说。

  对此,广东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姚明球也有相同的看法:“使用人追求的是在许可范围内尽可能实现项目建成后的使用价值,即花了钱多办事;代建人追求的则是按执行,即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因此在实践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使用人主观上不希望代建人节省投资,而代建人为了避免与使用人发生矛盾,明明可以节约的投资也只好又用在工程上。”

  “作为使用单位的政府部门是强势业主,提高标准必然带来额外费用产生,但审计厅对代建项目进行审计时,却严格按照原批准的规模和标准。”江汉玺谈道。无论是对代建管理机构还是代建单位,这都是个两难的问题。

  而代建过程中实际的财权仍然掌握在使用单位手中。代建单位需向使用单位申请资金,再由使用单位确认后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在这个过程中,使用单位如不配合会影响工期。由于使用单位一早就独立于项目之外,对于项目实施哪里需要用钱,怎么用,用多少等具体事宜并不清楚。如过多干预,特别是变更设计,对控制投资影响更大。”江汉玺直言不讳。

  触动旧有利益格局

  代建方与使用方的摩擦,从制度上看,是由于原先使用单位的部分权力让渡给了代建单位。然而代建单位在承担起代建事权的同时,却因相关的缺失,导致代建过程信息不透明,权责不对等。而代建制中使用方特殊的身份地位,更加剧了这一现象。

  而从体制深层次探究,使用单位的部分权力让渡给了代建单位,就隔离了使用单位的公务人员与设计、施工等单位的直接利益关联。对那些想通过政府项目“捞一笔”的人而言,代建制无疑堵死了他们发财的路子。

  “在过去自建、自管、自用模式下,只要哪个厅局一有项目,社会上各种包工头、建筑企业就开始打听:这个项目是哪个厅局负责?是哪个领导主管的?下面具体操办的人是谁?包工头们闻风而动,绕着圈子去接触你。”段海金向记者分析道,“因为你手头有这种资源,其他人就过来拉拢你,腐蚀你。”代建制为公务人员建起一道反府腐“防火墙”。

  “代建制改变了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的利益格局,肯定会有一个博弈过程。目前,大多数使用单位是支持代建的。少数本身有基建力量的单位,就会有一些抵触情绪。”段海金说。

  尽管存在一定的摩擦和阻力,但在采访中,无论是代建管理部门、代建单位还是使用单位,都对代建制表示认可。

  “代建制是新生事物,在政府导向下,企业主动抢占代建市场的先机,培育团队,树立企业品牌,是企业完善自身产业价值链的战略选择。” 从2005年广东试水代建制以来就在代建市场上摸爬滚打,姚明球这位“老将”可谓心得颇丰。

  与此相佐证的是,推行代建制以后,由于建筑市场项目来源的改变,很多企业内部进行了改革,催生了一批为生产性服务的实行专业化管理的公司,从而促进了整个建筑领域的革新。

  然而,姚明球告诉记者,代建涉及财税、建设、物价、消防等诸多部门,造成投资管理、行政职能交错重叠,以致影响到代建单位及代建市场的培育。“如果大型国企开始对代建市场持观望态度,小企业操作代建项目的结果将是把风险直接转嫁给政府。”姚明球说,“要进一步培育代建市场,各方面配套改革就要跟上。”

  代建制作为投资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涉及到政府相关部门管理方式和权责调整。改革越是深入,就越会触动原有体制下的利益和权利格局。

  “面对一些摩擦和阻力,我们要客观分析:如果是体制机制上的不健全和配套政策不完善造成的,我们要加紧改进。如果是因为损害了某些部门和个人的特殊利益,就恰恰证明我们的代建制发展方向是对的,一定要坚持。”段海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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