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工程预结算的编制质量(3)

日期:2016-01-21     浏览:0    评论:0     标签:
核心提示:三、施工图结算编制结算编制依据和编制时间不同。施工图预算是在理想状态下编制出来的产物,是根据施工图及说明、预算定额、材料预算价格、费用定额等依据编制的。结算的编

  三、施工图结算编制

  结算编制依据和编制时间不同。施工图预算是在理想状态下编制出来的产物,是根据施工图及说明、预算定额、材料预算价格、费用定额等依据编制的。结算的编制还包括设计、施工方案、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修改或变更、现场签证、隐蔽工程记录、材料价差、政策性调价等实际发生费用。 施工图预算是在设计阶段编制,而结算是在工程实施阶段编制,两者存在着绝对的时间差。

  (一)工程施工前的准备阶段

  1. 施工企业参与工程投标中标后,应及时、谨慎地与发包方签订《施工》。合同内容应尽可能的考虑周详,措词严谨,权利和义务明确,做到平等、互利。合同价款最好采用可调价格方式。并明确追加调整合同价款及索赔的政策、依据和方法,为竣工结算时调整工程造价和索赔提供合同依据和保障。

  2. 根据所掌握详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字认可。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符合实际,考虑周到明确施工流程和施工操作做法。对涉及工程结算或索赔的施工做法更应制定详细。例如:该工程使用哪些大型机械,大型机械进出场几次,基础土方是否外运,运距多少,回运土是否购买土方,基础是否要做处理,是否使用商品险,是否全封闭施工,钢筋是否采用电渣压力焊等新工艺施工,冬雨季施工是否采用特殊工艺等等。 上述资料均有可能成为索赔的依据。

  (二)施工过程的收集、签证阶段

  1.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日志、技术资料等施工记录。对停水、停电的时间,甲供材料的进场时间、数量、质量情况等都应有详细记录。及时办理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工程量增减变更等签证手续。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临时决定、口头交待、会议研究、交来信件等应及时收集整理成文字 资料。必要时可对施工过程照相或摄像作为资料。

  2.甲方指定或认可的材料,实际价格高于预算价(或投标价),按规定允许按实找差价的,或采用的新材料没有预算价,或改变材料的规格、质量档次导致材料价格变化较大等情况,应办理价格签证手续。

  3.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施工,没有相应预算定额计价的,应收集有关施工数据,编制补充预算定额,经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认可,作为结算依据;也可与建设单位协商价格。

  4.因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责任造成工程返工、停窝工、增加工程量等,应要求工期顺延,并提出索赔。因特殊情况导致施工难度增加,材料损耗增大,或工期延长,也应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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