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公司发展需要,经过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一、 聘用期: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年。自成功注册之日(浙江建设信息港网站公布的日期为准)起满××周年止。甲方每年度支付乙方报酬人民币××元(大写)××。××年共计××元。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符合要求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它甲方注册过程中需要的一切材料。注册成功后,甲方要及时归还乙方学历证书、身份证等相关原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执业印章由乙方保管,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协议期内由甲方保管,甲方应将所保管的原件复印壹份给乙方。
三、支付方式:自成功注册之日起,5日内,甲方应即时以现金支付给乙方当年度报酬××元 ,余款甲方应分别在××××年××月××日、××××年××月××日分两次每次××元支付给乙方,每次不得迟于5日。付款时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开具发票。乙方 个人所得税由甲方缴纳。
四、聘用期间,乙方应配合进行每年的等维持该注册证书所必需的活动,以保证注册证书的正常使用及满足乙方今后转注册的条件,如条件允许,甲方将单独完成此项工作。乙方继续教育等维持该注册证书所必需的活动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鉴于国家规定建造师必须要有业绩,为对乙方负责,乙方应同意由甲方无偿安排合适的工程为作为乙方的工程业绩(安排前,甲方必须征得乙方同意,乙方有权核实工程的安全状况及质量状况,工程中的所有法律责任有甲方承担)。
五、聘用期内,乙方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承诺所提供材料、证件真实、有效,保证在协议期限内甲方为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唯一全权使用人,乙方不得再在第三方注册、使用;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证书信息变更,不得有挂失、注销证书等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行为;
3、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或其他业务需要乙方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的,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由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及时提供相关证件,不得有任何推诿行为。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乙方亲自到场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应提前三日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需要全力配合;所有差旅费由甲方支付,差旅费为硬卧或客车,食宿由甲方提供,并给予每天两百元的补助。
4、 乙方对所知悉的甲方的所有情况有保密的义务;
六、聘用期内,甲方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妥善保管乙方和证件;确保资质证书及注册证书完好无损;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证书丢失或吊销,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承担重新办证的全部费用,并在补办过程中给予乙方全力支援;学历证书丢失的,甲方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元;资格证、注册证因甲方过错被吊销的,甲方赔付乙方人民币20000元。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上述情况发生的,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按协议约定期限及时准额支付费用;
3、协议履行完毕后,甲方出具乙方解聘证明等满足乙方变更注册的一切证明文件。完整归还乙方证书;
4、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甲方不得将乙方的建造师资格证书变更注册到其他单位,不得做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5、乙方提供证书使用的范围仅限于甲方公司企业资质就位、年检及主管部门检查需要等。甲方不得将乙方的证件作其他用途;否则,由此出现的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七、履约期内,如乙方需取回证书暂用(不得进行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应提前五天通知甲方,且在约定期限内归还。若证书正在使用,则需等甲方使用完毕后方能暂时领用。
八、解聘、续聘: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如不损害甲方的直接利益,甲方应予同意,并按照规定给予办理解聘手续,乙方须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未到期费用。如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则甲方不得要求返回已经支付的证书使用费。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时,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如无法达成续约,甲方应退还乙方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并无条件按要求为乙方办理解聘证明以及建造师注册变更等所需的相关手续。
九、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协议书的各项条款,否则,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2000元并赔偿造成的其他直接经济损失,另一方有权随时中止本协议并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自动失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