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业技能标准
古建类:古建油漆工(北)
第一部分
古建油漆工职业技能岗位标准
1. 专业名称:古建筑
2. 岗位名称:古建油漆工(北方地区)
3. 岗位定义以专用手工工具或机具,运用特定材料及加工配制,按传统工艺,通过传统操作方法,对建筑物表面和匾额、雕刻等各种装饰物表面进行油饰,以达到传统要求或设计要求及保护、装饰作用。。
4. 适用范围:文物建筑维修油饰工程、古建筑修建油饰工程、仿古建筑油饰工程。
5. 技能等级:设初、中、高三级。
6. 学徒期:三年。其中培训期:两年,见习期一年。
一、初级古建油漆工
知识要求(应知)
1. 常用油漆及附属材料的名称、性能、用途。
2. 普通油漆、粉刷、裱糊的操作程序和质量标准。
3. 本工种的工具、小型机械的性能。
4. 常见古建筑木结构的构件名称。
5. 地仗前的斩砍、除铲、撕缝、下竹钉的规矩及旧底子的处理方法。
6. 安全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及劳动定额。
操作要求(应会)
1. 调配石膏腻子、大白腻子、血料腻子、石灰水、大白浆等。
2. 斩砍、除铲、撕缝、下竹钉、支浆和旧底子的处理工作。
3. 常用油漆及附属材料的配制和使用。
4. 普通油漆的打底罩面工作。
5. 配合操作各种地仗。
6. 配合操作清漆、打底罩面、烫硬蜡、擦软蜡等工作。
7. 本工种的工具、小型机械的使用和维修。
二、中级古建油漆工
知识要求(应知)
1.看懂一般作法说明书、施工图,了解制图的基本知识。
2.各种油漆涂料的颜色、性能、用途、配制方法及化学反应知识。
3.披麻、糊布及各种地仗的操作规矩、程序及质量标准。
4.中级、高级油漆粉刷、烫蜡、裱糊的质量标准和操作程序。
5.不同气候、不同环境对各道工序的影响和相应采取的施工方法。
6.与其他工种交叉作业的联系、步骤,油漆活与彩画的关系。
7.施工方案编制知识、班组管理知识和鉴别质量的方法。
操作要求(应会)
1.制作各种施工工具。
2.做各种地仗和各种灰线,并会使1尺8寸板子刮灰。
3.各种桐油大漆、各种新涂料的罩面及硬木烫蜡。
4.打金胶、贴金、扣油提地。
5.各道地仗灰料的配制以及施工现场的全部油漆配制。
6.根据作法说明和施工图估算工料。
7.安排计划,组织施工、制定质量安全措施。
8.处理一般技术质量问题。
三 高级古建油漆工
知识要求(应知)
1. 美术绘画及彩画知识。
2. 各种油漆的性能和不同季节的操作方法,以及油漆施工理论知识。
3. 高级油饰、烫蜡、粉刷、裱糊的质量标准和施工工艺。
4. 古建筑油漆彩画普查内容、方法。
5. 清代油饰材料、做法、设色的知识。
6. 与本工种有关的新材料、新工艺的知识。
7. 预防质量、技术、安全事故的方法。
操作要求(应会)
1.编制油作修缮方案和作法说明及修缮工程技术鉴定。
2.根据油作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各种匾额的雕刻、堆字、刻字、扫青、扫绿、扫金。
4.各种高级烫蜡、大漆、油饰的操作。
5.熬灰油、光油、金胶油。
6.各类硬木的新作及修缮烫蜡、油漆、底色。
7.大漆、金箔、银箔、罩漆等高级技术,在我国南北方不同气候环境下的操作方法。
8.对初、中级工示范操作,解决本工种操作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第二部分
古建油漆工职业技能岗位鉴定规范
说 明
一、鉴定要求
1. 鉴定试题符合本职业岗位鉴定规范内容。
2. 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
3.理论部分试题分为:是非题、选择题、计算题和简答题。
4.考试时间:原则上理论考试时间为2小时,实际操作考核时间应视考核具体内容而定。两项考核均实行百分制,两项考试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者技能鉴定合格。技能鉴定和道德鉴定,业绩均合格视为岗位鉴定合格。
二、申报条件
1.申请参加初级工岗位鉴定的人员必须具备或相当于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且从事本岗位工作二年以上,或经规培训机构培训的本专业工种的毕业生(培训期一年以上)。
2.申请参加中级工岗位鉴定的人员须具备有初级岗位的证书,且在初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或经评估合格的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的本专业(工种)的毕业生,且持有初级技术等级证书者。
3.申请参加高级工岗位鉴定的人员须具有中级岗位证,且在中级岗位上工作五年以上,或经评估合格的中等专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的本专业(工种)的毕业生,持有中级技术等级证书者,且在中级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者。
三、考评员构成及要求
1.考评员必须是经国家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所认定或省市劳动部门(工考部门)培训考试合格获得资格证书的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本职业高级工以上者。
2.能熟悉掌握本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内容。
3.考评员的人数组成可由当地劳动部门或工人技术考核部门按实确定。
四、工具设备要求
1.常用油漆工具:刮刀、批板、排笔、漆刷、钢丝刷、辊具、底纹笔、划玻璃刀。
2.常用油漆机具:喷浆机、喷枪、空气压缩机。
3.特殊工具、斧子、挠子、筷子笔、金刚石、夹子。
第二章 岗位鉴定规范
第一节 道德鉴定规范
1.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古建油漆工程施工的所有初、中、高级工的道德鉴定。
2.道德鉴定采取被鉴定人所在单位对其品行作风、道德表现出具鉴定意见的形式进行。
3.道德鉴定的主要内容:遵纪守法(建筑法、劳动法)、执行职业道德和本工种技术安全操作规范及有关规章制度。
4.道德鉴定也可由工考部门采取笔试形式进行,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79分为合格,80—89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
第二节 业绩鉴定规范
1.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古建油漆工程施工的所有初、中、高级工的业绩鉴定。
2.业绩鉴定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对其工作考核的基础上针对所完成的工作任务,采取定量为主、足性为辅为形式进行。
3.业绩鉴定的内容主要包括:完成生产任务的数量的质量,解决生产中技术业务问题的成果,,传授技术、经验的成绩以及安全生产的情况。
4.业绩鉴定由所在单位负责,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对定量考核的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79分为合格,80~89分为良,90分以上为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