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08〕536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西夏陵六号陵保护加固工程方案的请示》(宁文物发〔2008〕2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西夏陵六号陵保护工程设计方案。
二、该方案需做以下修改和完善:
(一)西夏陵六号陵的加固保护应遵照轻重缓急的原则逐步开展,建议在进一步做好六号陵保存状况勘察工作的基础上,现阶段只对濒临严重破坏危险的重点部位进行保护,不宜干扰过大。
(二)应在充分总结西夏陵三号陵保护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对PS材料的效果进行全方位的论证和评估,进一步改进PS材料的配方和施工工艺,以确保其效果。
(三)应进一步论证将遗址上的冲沟填平的必要性。可考虑维持冲沟现状,并实施必要的加固保护,以确保文物安全。
(四)应进一步评估遗址所在区域降水量以及地表的渗水能力,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合理的排水方式。可考虑仅在北、东、西三面修建排水沟即可,不再新建集水井和混凝土管道。同时,应进一步论证重建拦洪堤的必要性。
(五)应补充遗址城墙、门阙、鹊台和陵台等的剖面图和具体的施工要求。
三、请你局组织方案设计单位联合专业考古研究单位,按照上述意见对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并制订科学、详细的施工方案,经你局核准后实施。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监管,保证施工质量,确保遗址安全。
四、请你局指导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强西夏陵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做好对西夏陵遗址的日常监测、维护工作,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