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08〕419号
山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寿阳普光寺修缮工程设计方案及大殿壁画保护修复设计方案的请示》(晋文物发〔2007〕8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修缮工程设计方案,并提出以下意见:
一、补充门窗装修、屋面脊饰、关王殿等复原项目的设计依据。
二、进一步说明建筑主体构架歪闪的相关影响和成因分析等内容,如:大木构架歪闪是否对墙体产生影响、维修拨正时是否需要拆砌墙体等。
三、进一步规范、校核图纸。
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由你局核准后实施。请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