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博函〔2008〕358号
陕西省文物局:
日前,我局收到由文化部领导转来的《澄城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澄城县博物馆建设所需资金的请示》(澄政函〔2008〕1号)。经研究,我局认为:
澄城县博物馆的建设,有利于更好地保护、研究和展示本地区的独特历史文化遗产,有利于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历史文化和科学知识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由于该馆建设是新建项目,属于基本建设投资,根据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管理规定,此类项目所需资金应由地方人民政府立项解决,或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发展与改革部门支持。考虑到该县的实际情况,为支持澄城县博物馆建设,我局可对该馆建设中有关文物征集项目经费给予酌情补助。该馆可按照国家关于博物馆珍贵文物征集的有关程序申请报批。
请你局对澄城县博物馆的建设给予指导。
附件:《关于申请澄城县博物馆建设所需资金的请示》(澄政函〔2008〕1号)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