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批临城普利寺塔防雷工程方案的函

日期:2015-10-10     浏览:14    评论:0     标签:
核心提示:办保函〔2008〕774号河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临城普利寺塔防雷工程方案的请示》(冀文物字〔2008〕40号)收悉。根据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文物保护工程审批管理暂行规定》,避雷工程设计方案由你局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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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保函〔2008〕774号中国古建筑营造网f4Iu0M4wTEKFM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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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局《关于呈报临城普利寺塔防雷工程方案的请示》(冀文物字〔2008〕40号)收悉。根据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文物保护工程审批管理暂行规定》,避雷工程设计方案由你局根据文物保护的要求审核批准后,按规定程序报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实施。请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中国古建筑营造网*N)@~f8k*s F*{?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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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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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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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八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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