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09〕163号
贵州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重新送审遵义会议会址建控地带陈列馆扩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黔文物呈〔2008〕5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工程项目。
二、遵义会议会址建控地带内陈列馆扩建有利于会址环境改善和文物展示,但拟扩建的陈列馆应严格控制在保护范围以外;建筑高度应控制在一层;建筑体量应尽可能压缩;建筑样式、色彩应与文物建筑相协调。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做进一步调整、完善,并由你局核准后实施。
三、请你局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抓紧编制遵义会议会址总体保护规划,按程序批准后公布,以便科学的安排会址的相关建设项目。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