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保函〔2009〕37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你厅《关于报送灵渠秦堤抢险方案的请示》(桂文报〔2009〕1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补充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为挡土墙基础设计提供准确依据。说明地下水流状况。
(二)此次抢险的两个标段,应尽量采用传统工艺和材料进行修缮。方案中采用的衡重式挡土墙与传统工艺有很大差别,应就此设计做出必要说明。如属特殊情况,确须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时,也应尽可能采取现代技术与传统方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时须选择有代表性的不同地段进行现场试验,对试验结果加以论证并确保可行后,方可进行全面施工。
(三)钢板抗渗帷幕的深度应按地基地层的渗透性进行核算,同时应做好围堰两端的防渗处理。
(四)对墙后回填土的分层夯筑、沿墙背填筑的砂砾石滤水层设计应提出明确要求,严格按技术要求组织施工。
三、在完成抢险维修工程后,应针对秦堤存在的根本问题进行整体防渗加固。
请你厅组织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补充、完善,并由你局核准后实施。请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二○○九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