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峡论坛”主办单位及相关事宜的复函

日期:2015-10-10     浏览:7    评论:0     标签:
核心提示:文物保函〔2009〕38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你府《关于商请国家文物局为“海峡论坛”主办单位的函》(闽政函〔2009〕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作为“海峡论坛”主办单位,由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童明康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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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函〔2009〕3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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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国古建筑营造网k)L+O5}H&g

&]#MQ5]T!SwbD0  你府《关于商请国家文物局为“海峡论坛”主办单位的函》(闽政函〔2009〕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作为“海峡论坛”主办单位,由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童明康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并出席会议。文物保护与考古司为联络单位,文物保护与考古司副司长李培松担任组委会委员,文物处处长许言为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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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9Y E _"@0}(]0  专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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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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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九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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