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09〕25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你厅《关于请予审批〈广西兴安灵渠北渠第一期维修方案〉的请示》(桂文报〔2009〕3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维修实施前期,应进一步对驳岸、桩基的基础进行勘察,以确保按原状维修部位的稳定,并补充深入的勘察设计说明和图纸。
文物保函〔2009〕25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你厅《关于请予审批〈广西兴安灵渠北渠第一期维修方案〉的请示》(桂文报〔2009〕3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维修实施前期,应进一步对驳岸、桩基的基础进行勘察,以确保按原状维修部位的稳定,并补充深入的勘察设计说明和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