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德路75、77号院危改项目的批复

日期:2015-10-10     浏览:8    评论:0     标签:
核心提示:文物保函〔2009〕240号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安德路75、77号院危改项目的请示》(京文物〔2009〕8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初审意见。 二、根据《北京市区建筑高度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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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中国古建筑营造网l9w?8|-T t6P~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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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局《关于安德路75、77号院危改项目的请示》(京文物〔2009〕8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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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原则同意你局初审意见。中国古建筑营造网2k\Q`h L$V;`

3F-IH&t/?R:I0  二、根据《北京市区建筑高度控制方案》规定,“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重要风景区附近的建筑物,其高度系指建筑物的最高点,包括电梯间、楼梯间、水箱、烟囱等”。该方案住宅高度已超规定,应按规定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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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OO0qq4T&f x0  三、补充设计说明。补充新建住宅与文物之间的关系图纸和该地块的现状评估说明及照片,明确该地块是否存在传统四合院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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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补充、完善,并由你局核准后实施。中国古建筑营造网j$~4\t'T2gS"s+p3_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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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复。中国古建筑营造网,\#lIE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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