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保函[2009]846
安徽省文物事业管理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安徽省<“程氏三宅”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皖文物保[2009]6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整治区域为传统居民居住区,历史风貌及街巷布局保存较好。方案对“程氏三宅”周边整体历史风貌的影响较大,对其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对整体风貌的负面影响缺少评估论述。建议对原有建筑、街巷的历史风貌做深入分析研究,尽可能保持“程氏三宅”及其周边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
二、补充说明相关建设控制指标,对新建筑的高度应严格控制。建议取消新建建筑以大面积玻璃作外立面的做法,按地方传统形式调整建筑风格,以与“程氏三宅”建筑风格保持一致。
三、对“程氏三宅”周边的民居建筑,应尽可能予以修缮、保留。步行道路的修建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适当增加绿化面积。
四、对具有文物价值的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做进一步修改、补充,并由你局提出初审意见后按程序另行报批。
国家文物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