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09]1502
甘肃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骆驼城遗址抢险保护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报告》(甘文局发〔2009〕6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骆驼城遗址抢险加固工程设计方案。
二、该方案尚需做以下修改和完善:
(一)补充评估拟加固遗址的稳定性,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设计。应本着最小干预的原则,进一步核准需加固的遗址部位,同时应尽量采取物理手段进行加固,多采用改性土坯等物理材料,严格控制采用化学材料进行加固的遗址部位和面积,仅在遗址结构脆弱的关键部位的迎风面使用即可。
(二)进一步论证遗址表面防风化加固后进行作旧处理的必要性。建议缩减作旧处理的工程量,并补充说明相关的施工工艺和所使用的材料。
(三)进一步完善遗址所在区域场地排水系统的具体设计,补充相应的图纸和文字说明。
(四)补充论证建设围栏的必要性,建议暂缓。
(五)补充遗址监测的具体设计,重点做好遗址本体残损速度的动态监测和加固工程的实施效果。
(六)补充PS材料加固和锚杆加固的可靠性的依据。
三、请你局组织方案设计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制定科学详细的施工方案,经你局核准后实施。近期应重点做好遗址区域内的冲沟整治工程。施工前,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必要的考古工作;施工过程中,请加强监管,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
四、请你局会同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对遗址的日常监测和养护,及时对遗址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必要的临时性加固保护措施,确保文物安全。
五、请你局会同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对遗址的日常管理,做好遗址环境整治工作,为遗址保护工程的实施创造条件。
国家文物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