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保函[2009]727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省道104凤翔过境公路工程穿越雍城遗址的请示》(陕文物字[2009]57号)和《关于补充报送省道104(暨210)凤翔过境公路经过雍城遗址文物保护方案的请示》(陕文物字[2009]11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认为你局所报省道104凤翔过境公路工程选线方案对雍城遗址文物本体影响过大,不利于遗址的整体保护,不同意该方案。请你局协调相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调整选线方案,将该工程项目移出雍城遗址保护范围,另行选址建设。
国家文物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