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实施古城保护“姑苏战略”

日期:2015-08-25     浏览:84    评论:0     标签:
核心提示:昨天成立的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研究院共建管理委员会,明确了姑苏区、保护区与研究院的协调组织机构。
    在昨天召开的姑苏区、保护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暨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研究院共建推进大会上,姑苏区通过相关目标责任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加快实施以古城保护为核心的“姑苏战略”。
  
    会上,姑苏区发改局就市委、市政府近日下发的《关于加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管理的意见》的中心内容进行了解读。该《意见》共十七条,明确了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了保护范围,二是明确了保护责任,三是明确了保护重点,四是明确了保护目标,五是明确了相关保障。《意见》不仅明确了建立古城保护专家咨询制度,同时明确设立古城保护资金和古城产业转型升级基金,解决了保护资金不足的问题。

  
    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管理的意见》发出了新时期的古城保护动员令。据悉,姑苏区将把古城保护工作作为重点任务纳入全区“十三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法的调研起草工作,2016年列入立法计划,协助市有关部门制定出台《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会同市规划局编制和修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古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全面落实各项保护措施,严禁大拆大建,保障遗存修旧存旧,严控复制仿建;在依法保护历史资源和传统风貌的前提下,姑苏区将在古城重点发展旅游业、文化产业、总部经济、文化创意等产业,全面提升文化传承、旅游休闲、特色商业和传统产业发展、苏式居住等功能。

  
    2014年4月,姑苏区、保护区与苏州科技学院合作共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研究院。昨天成立的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研究院共建管理委员会,明确了姑苏区、保护区与研究院的协调组织机构。昨天,苏州科技学院专家还就古城保护和管理进行了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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