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旅游局获悉,《郑州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规范》已经出台。按照该《规范》,为确保景区创建质量,我市拟聘请省、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检查员、有关专家和市旅游协会相关成员组成市旅游规划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简称“咨委会”),同时针对A级景区至5A级景区的不同要求,制定具体评定服务规程。
据了解,相关景区提出创建申请后,市旅游规划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将按照相关要求,对拟创3A级以上景区(点)的景观质量进行先期评估,向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景评办“)提交评估报告,由该办向相关景区通报评估结论,建议没有达到相应景观质量赋分标准的景区及时调整创建工作目标和方案。对于A级、2A级景区评定申请,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完成评定工作后,把报告书、批复文件报市景评办备案。市“景评办”将备案情况提请市旅游局,经研究通过后,报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备案。对于3A级、4A级、5A级景区的评定申请,市“景评办”自接受旅游景区有关创建工作咨询开始,即进入评定服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