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开展以来,云南各地以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为切入点,紧紧围绕制约消防事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难题,钳住关键、强化措施、攻坚克难,同步推进基础工作与专项工作,确保全省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夯实古建筑火灾防控基础
近年来,云南省文物建筑和古镇遭受火灾事件时有发生,拥有百年甚至千年历史的文物古建筑付之一炬,给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文物建筑和古镇火灾事故发生,云南省消防总队推动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及传统村落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扎实推进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提高文物建筑和古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根据《通知》要求,云南按照“一城一策、一镇一案、一村一计”的原则,逐一为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建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和中国传统村落制定了消防建设标准,并由省级财政和文物主管部门保障建设经费,今后3年内推动所有文物建筑、古城古村全部建设达标。按照消防水源、消防队伍、消防设施“三个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大力推广丽江古城火灾防控经验,广泛发动商户和住户修建水池、组建志愿队伍、实行群防群治。
目前,全省共投入专项整改资金2.1亿元,51%的文物古建筑按标准完成了消防设施改造建设任务,古城镇、文物古建筑抗御火灾能力显著提升。
强化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
基层消防现役警力有限,机构断层,大量社会单位缺乏有效监管,是当前消防管理的突出问题,也是火灾易发多发的重要原因。为此,云南省公安厅专门发文部署并召开消防警组建设现场会,在全省1599个派出所成立消防警组1361个,配备民警2455人,招收、调配专职消防协警2186人,调配兼职协警1143人,将消防监管触角有效延伸至基层,改变了广大乡镇、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无人抓、无人管的状况。
云南省综治办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网格化管理的通知》,将消防工作纳入农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台,在14231个农村社区配备了由综治人员、调解员和村干部组成的专(兼)职消防网格管理员,初步建立起了覆盖城乡所有人口的社会火灾防控体系。
八部门成立督查组推进隐患整改
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和国务院安委会挂牌和曝光警示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后,云南省省委书记李纪恒、省长陈豪高度重视,分别就隐患整改工作作出批示指示。省政府结合各地隐患整治情况,专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专项督查工作,派出由省公安厅、住建厅、民政厅、教育厅、文化厅、安监局、工商局和旅发委等8个部门厅级领导带队的督查组,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对全省16个州(市)尚未整改销案的118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双随机”方式开展检查考评
针对重点单位监管力度弱化的问题,云南总队制定下发了《云南省重点单位消防自我管理标准》和《云南省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标准》,对重点单位实行支队、大队和公安派出所3级列管,并采取随机选取地区、随机选取单位的“双随机”方式,逐级组织开展检查考评,切实推动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
针对城市轨道交通和大型石化企业难监管的问题,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专门组织专家进行了摸底调研,并借鉴其他省市的先进经验,立足现有资源,以微型消防站建设为突破口,充分调动公安派出所、企业保安员、工作人员组建志愿消防队,设置简易器材室,配备防护装备,开展训练演练,切实提升企业火灾自防自救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