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省保”火灾反思 古建筑内施工禁止用电、用火行为

日期:2015-12-23     作者:99古建    浏览:110    评论:0     标签:
核心提示:12月19日晚,祁门县发生一起省保古建筑维修期间失火的事故(本网已报道)。今天,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得知,祁门县除了追查责任,对全县古建拉网式检查外,还明确规定今后古建筑内施工禁止用电、用火行为。 该县相关负责人称,为真正汲取12.19火灾事故教训,

12月19日晚,祁门县发生一起“省保”古建筑维修期间失火的事故(本网已报道)。今天,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得知,祁门县除了追查责任,对全县古建拉网式检查外,还明确规定今后古建筑内施工禁止用电、用火行为。

该县相关负责人称,为真正汲取12.19火灾事故教训,从现在开始到明年1月30日,祁门县安监、文化文物部门和公安、消防等密切配合,对全县范围内古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逐个大检查、大排查。

重点检查对象是:国家级、省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未列入保护单位的祠堂类古建筑;传统古村落,百村千幢工程、徽州古建筑保护工程保护对象;正在实施的或即将实施的文物修善工程和群众自发筹款组织的修缮工程等。

检查范围包括古建筑保护现状、有无乱堆乱放易燃物、有无违规使用,重点古建筑的防雷、放电、防火等设施配备。

明确文物修缮工程的施工管理以乡镇为主,县文化、文物部门技术指导。乡镇要全程参与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投标及维修工程管理。所有项目必须在施工安全方案报批后才能进行施工,古建筑内施工禁止用电、用火行为,乡镇要确定专人进行全程监管。

加大重点古建筑看护人员、消防设备器材的经费保障,纳入财政预算。重点文保单位要确定专职的有责任心的看护人,提高工资报酬并纳入财政预算。其中,看护人员每天至少巡查一次,做好巡查记录。对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跟踪督办。

该县将在各乡镇成立消防安全组织,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古建筑的火灾防范能力,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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