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和公安部7月3日联合下发《关于坚决制止异地迁建传统建筑和依法打击盗卖构件行为的紧急通知》,明确坚决制止和打击传统古建筑被异地迁建、盗卖等行为,并将在全国启动专项督查。通知指出,近年来异地迁建传统建筑、盗卖传统建筑构件等现象日趋严重,不少传统建筑遭到破坏。各省级住建部门要抓紧开展本地区传统建筑调查、建档和挂牌保护工作,包括调查传统建筑产权、建成年代、形制结构、保存现状等房屋和构件信息,并拍摄照片存档。
古建筑“搬迁”,这几年已经几度成为社会焦点。早几年,有徽州古建迁往瑞典,还有香港影星成龙将徽州古建捐赠给新加坡,等等。
古建筑是可以随意收藏据为己有的吗?对此,同济大学教授、古建筑保护专家阮仪三曾痛心指出:古建筑与一般的古玩文物是有明显区别的,它不是简单的器物,不能被束之高阁地收藏。现在有些人购买了老房子后,拆散开来堆放在仓库里,那是要霉烂腐朽的。所以,收藏古建筑的概念不能混淆了,一定要搞清楚的是,古建筑在使用过程中,与人发生关系,与所在的地域文化发生关系,见证历史,见证传承,才能体现它的价值。
古建筑是一个城市的文化皮肤,一个有历史的城市如果没有历史建筑,就像古树没有年轮一样让人诧异,更像是丢掉了魂的人偶,乍看下或许尚有美感可言,细究来只剩乏味空洞之感。
古建筑如果离开特殊的地域环境,缺少特定的历史文化氛围,割断了一以贯之的历史文脉,即使每一块砖每一根梁都保留了下来,也是对它的历史文化价值的一种破坏。可以说,一栋栋写满了历史的古建筑在轰然倒下或迁往异地,都折射出传统文化在急功近利的政绩观面前脆弱不堪。破坏古建筑或者迁建古建筑,无疑是在抹去一个地方的记忆和文脉,它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思。
文明的内在生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历史文脉的延续和发展。古建筑的伤痛,是中华民族的文明之殇,相关部门必须“守土有责”。虽然当前我国乡村古建筑流失的问题已到了十分严重的地步,但亡羊补牢,犹未为晚,此次三部门将联合开展打击和制止认定传统建筑异地搬迁和盗卖等行为的专项督查,为传统古建筑的保护带来了福音,有助于在城镇化过程中“留住乡愁”,留住文脉。
当然,严禁异地迁建古建筑,不让任何古建筑背井离乡,不仅需要相关部门严厉打击,还需要上升到国家法律法规层面。因此,必须尽快出台或细化古建筑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明确古建筑文物保护的层级责任,建立古建文物保护问责机制,以此倒逼相关部门提高对古建筑文物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防止任性拆掉古建筑的行为,从而留住传统文化的“文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