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作为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它们也成为了杭州这座美丽城市的根和魂。杭州市文化遗产存量丰富(截至今年10月,杭州地区有各级文保单位、文保点共946处)、人口密度大,监管难度高。但与此同时,文物执法人员少、执法区域广、文物执法网络薄弱,再加上新增文保单位多,这都给文物执法工作带来了挑战,仅靠现有文物行政执法人员的力量来保护文物,已经显得捉襟见肘。
如何结合实际、找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切实提高文物执法效能,是杭州市支队长期思考的问题。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借用社会力量,动员群众参与”,成为了弥补文物执法人员不足的有力措施。英国工艺美术家莫利斯在19世纪70年代指出:“历史文化遗产应该成为铸造一个民族进步与希望的神圣纪念碑。”纵观英国的现代化进程,其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过程,同时也是培养民众保护文物公共意识的过程。杭州在借鉴英国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杭州本地文物保护工作实际,于2009年5月成立了杭州地区第一支文物执法民间志愿者队伍,取名为“文物守望者”,通过民间力量的补充,充实了杭州市文物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这也是引导公众参与文物保护工作的有益尝试。
在“文物守望者”队伍成立的首年,成功招募了160余名志愿者,其中132人次参与巡查文物保护单位86处;在近年来办理的95起文物违法案件中,有31起由守望者发现提供。例如,2011年6月省级文保单位广济桥保护范围内挖土施工问题、2012年1月杭州市级文保单位茅塘古私塾墙体开裂倾斜情况、2012年11月良渚街道 “勾运路挖宝”事件,都是由“文物守望者”在第一时间向文物监察部门反映,给文物监察部门处理和制止违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从而有效提高了执法效率和群众满意度,确保了文物安全。也对县(市、区)古村镇、城郊农村地区文物建筑和野外边远文物的日常化保护管理问题起到积极作用。
突出群众的主体地位
“文物守望者”就是以群众为主角,激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从而引导群众有效地参与文物保护工作。
“文物守望者”,顾名思义就是“守望”文物的人。每位“守望者”不仅要负责宣传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更重要的是对自己联系的文物保护单位状况经常性地看望、守护。每一名“文物守望者”,都承担着三类工作职能:定期监督、检查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状况,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涉嫌违法行为及时举报,并配合文物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有关案件的查处工作;向当地的群众宣传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文物保护的重要意义。此外,“守望者”还参加每年文化遗产日宣传、文物执法宣传版画巡展、各县(市、区)文物执法部门组织的宣传活动等,在活动中成为执法者与群众的桥梁纽带,扩大了文物宣传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据不完全统计,仅2014年“文物守望者”通过法律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地等多种方式组织法规宣传40余次,共发放宣传资料12500余份。
这些“守望者”就像一颗颗火种,活跃在杭州市的各个角落,将文物执法的力量辐射到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建立“网格化”体系架构
杭州市主城区及各县(市、区),共成立了9个“文物守望者”工作站,各工作站以各文物监察大队负责人为联系人,由市支队负责协调工作。各工作站的“守望者”分布,遵循的是“覆盖全面、就近安排”的原则,建立起“网格化”监管的体系架构:
首先,对杭州地区所有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每处设置不少于一名守望者。
其次,在文保单位最丰富的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余杭区、萧山区,建立独立的“城区守望者”队伍,他们以社区为基点,全面监管社区附近的各级文保单位、文保点。以余杭区为例,2014年“文物守望者”共对全区各级文保单位(点)进行安全巡查196家次,每处文保单位(点)巡查达2次以上;协同余杭区文物监察大队、博物馆(文保科)进行文物安全专项检查48人次,检查文保单位86家次,发现隐患及违规现象3家次,督查管理单位整改4家次。
最后,在各县(市、区)的农村地区,邀请各乡镇文化站站长加入“守望者”队伍,建立起县乡两级的“守望者”网络,协助解决偏远地区和野外文物的日常管理问题。
如今这些“文物守望者”工作站仍在逐渐完善,与各地文物执法机构相互配合,逐渐建立起了杭州地区文物保护的“网格化”监管体系。
持续开展招募与培养工作
“文物守望者”的队伍贵精不贵多。队伍成立初期,各工作站招募的人员,不但要对文物保护工作充满热情和责任感,还要求有一定的文物保护知识、人际沟通能力。因此,六年多以来,“守望者”人数增长并不多,但其工作能力却在不断进步。
为保证志愿者的“守望”执行力与业务素质,市支队、各县(市、区)工作站,每年都组织志愿者的培训会、交流会,一方面对他们的工作职责、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另一方面加强执法部门与“文物守望者”之间的沟通,执法部门听取意见与建议。6年来,共组织业务培训2383人次,专题研讨会4次,组织开展各类实践活动30次,文物保护综合能力不断提升。此外,市支队每年都对优秀志愿者进行表彰,充分肯定他们在文物保护工作中的地位。
只有当文物保护意识被群众普遍认同、并内化为群众的价值观时,才能使文物保护的全民参与得以最终实现。与此同时,也要避免“意识强、行动少”的现象,通过“文物守望者”的工作,鼓励群众参与到实实在在的文物保护工作中来。
六年多以来,“文物守望者”队伍在不断壮大,在某种意义上弥补现有执法人员力量的不足的问题,形成了力量互补格局。发挥了民间力量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积极作用。一个“守望者”长久地坚持、执着地呵护,可以感召“一个村、一个乡、甚至一个地区的群众”共同参与到文物保护中来。作为民间参与文物保护工作的一种探索,杭州的“文物守望者”工作,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提供了具有参考价值的经验。
每位守望者对文物保护的坚持与执著,一定会感召大众,将文保理念扎根于一座座城市、一个个乡村、一个个社区,扎根于人民大众心中、每一个人心中,最终枝叶扶疏,华实烂漫。 (杭州市园林文物监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