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拆房挖出宝
三亚市崖城镇城西村古宅里建房挖地基时,发现大量清末民初的铜钱。记者今天下午在现场采访了解到,刻有“光绪元宝”、“大清铜币”等字样的2万余枚古铜钱,大部分已遭当地村民捡走。 某家建房挖地基时,运走的废砂堆里有大量铜钱遗落到地面,我们一路跟随这些废砂来到位于河边的弃置地,大约有20多户村民来拾捡,一直到昨天拾币的村民才逐渐减少。”从村民林先生提供的数百枚钱币中,可以清晰地看到,“大清铜币安徽省造”、“大清铜币江南省造”、“大清铜币广西省造”、“大清铜币浙江省造”、“大清铜币湖北省造”、“光绪元宝”等不同字样。 钱币是民国时期崖州显贵廖敬承的后代在建住宅时挖掘发现的,初步估计数量为2万余枚。从事药材生意的廖敬承富裕后于1938年在该地址兴建豪宅,楼房的住宅前有天井和侧屋,后有果园和花园。 “这座房子是1938年建成的,1939年日本侵略崖州,我就和家人一起往深山里逃难。这些古钱币发现的位置正好位于当时家里果园的围墙边,可能是家里的长辈逃难前慌忙埋下的。”现年89岁的老先生回忆道,由于家里长辈未有交待,他们也不知道钱币埋藏地址,直至这次建房时才偶然发现。 挖到文物要充公 由于大量钱币已被当地村民拾捡一空,对于此类行为是否合理,社科院考古研究所研究院傅宪国表示:“此类钱币存世较多,考古价值不明显。但村民拾捡据为己有的行为不提倡,《文物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建议村民主动将钱币上缴当地的文物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