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文物古建筑的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侨乡物质文化遗产的安全,下午,丽水青田消防大队联合县文物办、文市办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文物古建筑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林锦棠宅、龙现吴氏旧宅(家庙、宗祠)、太阴宫、陈慕华故居等9家文物古建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中,检查组一行对各文物古建筑负责人进行防火动员,要求他们加强文物古建筑的监督管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同时对于部分不符合消防规定的用电情况,责令相关负责人立即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下一步,大队执法人员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联合文化部门,及时统计上报政府部门,督促文物古建筑单位落实整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真正防患于未“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