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民居,承载着乡土中国千百年的历史记忆。随着时代的变迁,城市化的进程,这些“老宅子”往往年久失修,濒临坍塌、荒弃,被保护开发的只是“冰山一角”。 随着很多村民外出谋生,“空心化”难以阻挡,多数院落都已关门闭户,且石墙上写着“过往行人,危房远离”的标语。古村落在古民居保护与经济发展中所面临的窘境,并非只存在于一两个村。针对此,笔者认为,文物只有合理利用,才能活起来,才能延长古民居的生命,这也是对古民居最好的保护。 但多数村子对古民居的保护却存在诸多困境。一方面,产权属于村民,面对村民自发修缮或破坏,村里难以管控。另一方面,作为文物,村里若要进行修缮需向多个部门打报告审批,费时费力。针对此,笔者认为,首先要建立健全古民居管理机制,把保护古民居落实到具体单位以及具体到个人;其次,要根据每个村不同的历史沿革、建筑风格、文化传承等特点制定不同规划,打破“多龙治水”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加快古村落保护和发展的进程。 总言之,古民居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它不仅有历史文化价值、研究价值、见证价值、学术价值、审美价值、欣赏价值,更重要的是具有精神价值,古民居的一砖一瓦、一椽一木都凝聚着历史的印记,镌刻着质朴的民族民风,保护古民居,传承古民居的历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