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做好古民居保护和家园建设

日期:2015-09-29     浏览:75    评论:0     标签:
核心提示:云南做好古民居保护和家园建设
    近期,石屏县坝心镇为保护好文物的完整性,积极探索古民居保护方式,不断加强辖区内的古民居保护工作,进一步推进美丽家园建设。     据悉,坝心镇位于石屏县东部,环绕异龙湖周边,风光秀丽,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浓厚,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共有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等109处,列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13项,其中芦子沟村已被列为云南省历史文化名村。     为加快古民居保护工作,石屏县坝心镇建立镇、村两级领导挂钩包保联系制度,构建镇、村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制定并下发《坝心镇芦子沟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实施方案》。     石屏县坝心镇还加大宣传,强化意识。一是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法》,利用广场电子显示屏、黑板报、村委会广播、制作《古民居保护宣传手册》等方式,指导村民了解如何安全用火用电、火灾报警、初起火灾的扑救、逃生自救、互救等消防安全常识;二是充分挖掘传统村落的历史典故,突出“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建设主题,保护和传承前人留下的历史文化遗产。     石屏县坝心镇还通过整合文体、林业、农业、财政、扶贫、旅游等部门的项目资金,以及农户以土地、林地、房屋入股、租赁等方式,进一步扩大投资规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采取PPP的形式,引入社会资本,逐步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     石屏县坝心镇保护与开发结合,建设美丽家园。一是加大集镇基础设施建设、洄澜阁修复保护、“个碧石”铁路坝心站点保护和芦子沟传统古村落修复保护。二是编制芦子沟小高田(苏家寨)保护性发展规划、详细性规划及孙家边孙氏民居保护修缮设计,在不破坏古民居面貌的同时,对芦子沟进行旅游文化开发,真正达到在保护中利用,利用中保护。     目前,小高田村累计完成投资84.8万元,拆除猪圈、厕所和柴房等简易房41处2100平方米;修建完成卫生公厕和垃圾池及临时洗澡间建设;正在修缮村级活动场所及古民居住户临时搬迁房。三是在做好第三批传统村落保护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第四批传统村落保护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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