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三普队员在田野普查中,通过拜访当地耆老,发现并登录一处清代民居建筑——刘家大院。
该建筑位于四通村院墙山南面山脚,坐南朝北,方向20°,为带门楼的一路三进二天井双四合院布局,占地面积2000余平方米。其门楼为悬山顶小青瓦屋面、穿斗式木结构带八字形门墙建筑;前设15级垂带踏跺,石砌台基高2.8米,腰部雕刻精美花草纹一道,阶条石压面,外沿置石质栏杆以望柱相连,望柱头为瓜楞形;门楼高大,两侧各设配房和弄间与前厅相连组成第一道天井。前厅面阔五间25.68米,进深三间7.2米,明间与两次间无墙形成宽阔厅堂,明间前后双开门,次间设带轴隔扇可开启。第二道天井为规整青石板对缝铺设,西北角作散水,宽11米,深12米,左右配置厢房,为一楼一底,面阔三间。正厅建在高2米的石砌台基上,中设九级垂带踏跺,单檐悬山顶穿逗式木结构建筑,面阔五间,现存明间、左次间及梢间,前沿置木质栏杆,明间后壁设供龛,分上下两层,其上雕刻龙、麒麟等瑞兽,局部彩绘描金,雕刻精美细腻。
整个建筑依山势筑台为基而建,选址合理,背依茂密柏树林,前眺远山,视野开阔,环境幽静,且建筑用材因地制宜(其木材多为本地杩槡树、柏树),其门窗、挑枋、柱础等建筑构件雕刻精细,从其建筑形制和装饰风格,初步推断该建筑为清代中期偏晚的民居建筑;它的发现对研究川西北地区清中期以后的社会发展状况,民风民俗情况及建筑布局、工艺水平等无疑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四川省三台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 三台县文物管理所 陈卫) 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