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毛屋”是当地老百姓的一种俗称,该建筑因外国人设计出资建造,外国人曾居住的房子,所以村里人一直叫“红毛屋”。
该建筑位于浙江省东渡镇外隘头村后山脚,括苍古道中心地段。坐东朝西。建筑面积72平方米。二层屋建筑。海拔693米。民国建造。根据缙云县民国版《五云纪念录》载:“民国十三年岁次(1924年)瑞士玛克德任缙云义振协会会长,建缙云五云铁索桥时,处属华洋义振支会捐银一万三千多元。”由此可见,玛克德在民国时期长期活动和居住在缙云一带是不可置疑的。
又根据东渡镇外隘头村老人叶贵宝(79岁)回忆:解放前,有位瑞士国人,名叫玛克德与妻子及懂医学的苏教士共3位外国人,以及他们雇用的翻译员1人(缙云七里乡人)、管家夫妻2人(松阳县人)、料理家务1人(缙云五云镇人)在每年的夏季都要在外隘头村的“红毛屋”居住生活。“红毛屋”的西侧原有一幢教堂、其周围还有附属建筑如:厨房、牛栏、古井等,以及留有一块很大的菜园、池塘,现在围墙基址痕迹还比较明显,原占地大约一千多平方米。他们还养了5头牛,挤奶做面包食用。玛克德一行曾于民国期间长期在缙云县城、舒洪镇的江沿、丽水城内以及东渡镇外隘头等地传教做礼拜活动。因外隘头村地理环境优美,地势较高,气候温凉,是夏季人们纳凉避署的好地方,所以瑞士国基督教传教士玛克德等人要选在此地居住就不难解释了,“红毛屋”可以说曾经是他们的辟署山庄。
该建筑设计造型独特。从俯视看平面形似 “基督教十字架”;从内部结构看没有任何柱子作支撑,三开间房屋只是用厚厚的墙体来撑起整个梁架;从外部装饰看其窗户、门全部加了一道百页门和百页窗。目前,整幢房子基本保存完整。“红毛屋”的保存对我们研究中西合璧建筑的设计技术及装修风格等提供了实物依据。(浙江文物网 王琼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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