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建筑学会-新闻动态

日期:2015-09-07     浏览:83    评论:0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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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漏夜偷拆金陵台、妙高台,诗书路上的这两栋历史建筑终成历史。对于已经制造既成事实的开发商,无论公众的抗议还是媒体的谴责都于事无补,公众期待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及基于此的处理方案。对于现存的历史建筑,在其将倾覆之前,制度建设层面,谁能摁下暂停键?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汤国华认为,“政府也应反思自己的责任”。

  能否附加保护疑似历史建筑条款?

  6月18日,肇事开发商香港丽丰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明报》公开声明,宣称当年竞拍该地块,是为“支持广州市政府盘活烂尾地行动”,其表示“根据目前广州法规,金陵台、妙高台并没有定性为受保护的历史建筑”。而时至今日,开发商、政府均未公示当初协定。

  地块转让时,政府承诺公众无从知晓,今后转让其他地块,能否加入补充条款,保护疑似历史建筑?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汤国华称,“政府也应反思自己的责任”。粤广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扬认为,卖地时相关部门是“明知出让地块上有准历史建筑,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政府“痛心”“谴责”之前当如何?

  古建筑被拆后,广州市规划局对诗书路民国建筑被强拆“深感痛心”,并“强烈的谴责”。汤国华教授说:“如果去年拆妙高台金陵台第一次被叫停时,两个部门(规划局和文广新局)能不推诿的话,妙高台金陵台也不至于沦为废墟。”汤国华认为,由于城市旧建筑分属文化和规划两部门分头管理,最后历史建筑交由规划部门,规划部门缺乏法律工作依据,只能向国土部门出具一份没有法律效力的“暂缓令”。

  张扬律师认为,立法是长效机制,但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在勘察现场后,不可能立即认定该文物是否具有文物保护价值。为防止开发商私拆,可以颁发《停止施工的行政决定书》,根据《行政法》,这是行政命令,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开发商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南都记者 王去愚 实习生 宁妍

  保育在民间

  百年礼拜堂 今住72家房客

  记录一段广州与海外交流历史,民间组织呼吁保护

  南都讯记者孔小云 约20平方米大的出租房,高却有三四米,“小复式”的房间透露“大气”的感觉……海珠区牛奶厂街1号大院内,一栋3层高的建筑,每层都分布着十几间鸟笼似的出租房。不过,这栋住了“72家”房客的建筑,却是栋有101年历史的古建筑,它曾是基督教的礼拜堂。

  现状:租客争住百岁“出租屋”

  近日,专门研究海珠区的公益文化小组河南地发现,牛奶厂1号大院这栋出租屋与众不同。“非常少见的‘灰砂砖’砌墙,似乎用河沙与水泥等材料凝结而成,与通常烧制的青砖、红砖完全不同。”成员陈先生介绍。

  南都记者前往探访这栋特别的出租屋。4米高的一楼门口,竖了6根巨柱,让不知内情的过客误解这或许曾是有钱人的豪宅。大楼每层从中间对半而开,两边被间隔成整齐的出租房。重重间隔之中,已无法看到建筑原貌,只有3楼楼顶的大钟楼,提醒人们这里原来是个礼拜堂。楼背后露天而建的楼梯,在多雨的南方很少见。“‘外挑式’室外楼梯,是早期美国的设计特点。”陈先生说。

  住户龚婆婆介绍,这原是一间礼拜堂,目前仍然属于基督教协会,不过改为了出租房。在此楼住了8年的一女住户说,她自从搬进这栋楼后,协会每年都会来维护大楼外表。“这里的墙体很结实,从没发现漏水裂缝。”她说,如此结实的单位出租房非常受欢迎,“很难申请到,大家一住就十几年甚至几十年。”

  历史:曾是全国最小集中营

  除了这栋极受欢迎的出租楼,1号大院内还有另三栋年龄相近的老建筑。“这4栋楼原来都是教会的产业。”陈先生介绍,19世纪美国兴起基督教“圣洁运动”,1903年,来自美国的文玉棠夫妇受“圣洁会”派遣来广州,在牛奶厂街定居传教,1912年通过募捐建起教堂,“就是现在那栋出租楼。”

  在《广州市宗教志》以及《近代史资料》期刊上,也有这所教堂的介绍:1928年,远东宣教会合并了“华南圣洁会”,牛奶厂街教堂称宝岗堂,里面又建了圣经学院、育婴堂、教职人员宿舍等建筑。对此,广州基督教协会表示,《广州市宗教志》上所言属实。

  “宝岗堂还曾是全国最小的集中营。”陈先生找到的相关资料显示,1941年珍珠港事件爆发,美国向日本宣战,日军占领宝岗堂,并将拘捕的美加籍传教士、岭南大学外籍教师59人关押在里面。“难得的是这里并不是只有一栋建筑,远东宣教会建筑群还是很有历史意义,建议有关部门整体列入文物登记,做适当的保护。”陈先生说。

  对此,文博专家崔志民表示,像教会教堂、寺庙这类建筑,跟民房相比,本身就比较有建筑特色。此外,宝岗堂作为当时传教的场所,记录了和海外交流的过程,“记录一段历史的建筑都值得保护。”

  (线索提供:陈先生100元)

  对话

  古建筑保护台湾怎么做

  香港开发商偷拆广州民国建筑,同样受到港台媒体的关注。就两岸三地而言,无论在城市化进程,还是保护文物和古建筑领域,台湾都走在前面,其经验或教训可供大陆借鉴。昨日下午,南都记者采访了台湾大学建筑与城乡研究所助理教授赖仕尧。赖仕尧介绍,台湾的古建筑多是私产,历史文物保存之路同样曲折。

  推动古建保护曾被居民围着骂

  南都:台湾在保护文物、古建筑方面遇到过什么样的困境?

  赖仕尧:台湾在这方面走了很长的路。上世纪80年代开始,文物保护的观念已有,可是社会公众的意识还没形成。80年代中后期,都市和房地产也开始蓬勃发展,刚形成的文物保护理论在现实中遇到很大阻力。台湾很多古建筑是私有的,很多家族的后代都期待拆掉老房子后兴建新房。

  台湾很多老街区比如大稻埕,现在都以历史文化保存作为吸引游客观光最主要的发动机,但在当时,我们在推动古建筑保护工作时困难很多。很多专家到了老街区,都被居民围着骂,威胁要打他们。最近十年因政策推动和社会呼吁,很多老街区发展文化旅游,古建拥有者看到了效益,同时保护的关键和意识也在提升,慢慢形成保护共识,比以前好很多。

  “容积转移”让古建拥有者也能获益

  南都:在保护私有者的古建筑时,政府是否承担相应责任?

  赖仕尧:对于私有古建筑的保护,政府理应有相当的政策配合,相对也要投入资金。古建保护中短期是牺牲了个人应有的房地产权益,带来的是对整个社会长远的效益。所以政府不能什么都不做,让私人出钱出力保护又不能开发,说不太通。

  政府后来学习欧美日本,修了《文化资产保存法》。一方面赋予政府权力能够指定古迹,或者历史建筑。另一方面也开启了一些机制,比如容积转移。意思是说在都市里面,可能是同一区域,在总量管制不变下提高容积。比如,这个地方房子拆了可以盖10层楼,古建拥有者被限制开发的损失可以通过法律赋予的权利,将自己的开发权利卖给那些想多开发的人,从而保护他们的利益不会因为保护古建完全丧失。

  法律都差不多 关键看执行

  南都:强拆古建发生后破坏者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赖仕尧:其实法律规定都差不多,做得好的地方往往是执行得很到位。有一些政府不作为。有一些地方政府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比如台南市。台南有很多老的东西,政府不太会放任开发商破坏。如果开发商强拆,可能会留下不良记录,除了罚款,下次不给他开发权。另外,台湾舆论发挥的作用很大。遇到类似的强拆事件,当地建筑学者、民间团体都会行动起来,会给政府和开发商很大压力。

  南都记者 王去愚

  (原标题:古建筑将倾时谁摁暂停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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