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建筑学会-新闻动态

日期:2015-09-07     浏览:89    评论:0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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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张艳芬 邱永芬 原状恢复重建、立“耻辱柱”纪念、变成“公共绿地”,到底以哪种方式“惩罚”强拆诗书路民国建筑的开发商最合适?昨日,南都记者从相关人士处获悉,目前相关部门正与涉事开发商(丽丰控股附属的广州翠桦公司)谈判。

  前日,香港丽丰控股有限公司终于打破一直以来的沉默,在香港《明报》上对此次事件发表声明称,当年竞拍观绿路地块是“为支持广州市政府盘活烂尾地行动”,其表示“根据目前广州法规,金陵台妙高台并没有定性为受保护的历史建筑”。

  据相关知情人透露,民国建筑被强拆事件,最终以何种方式对开发商处罚、涉及烂尾地历史遗留问题的观绿路地块最终如何处置,目前仍未有定论。据这名人士推测,“复建原状的可能性很大”,一方面可以让开发商“花成本”以示经济惩罚,另一方面将老建筑复建可以警示世人———以纪念馆的方式记录这桩广州曾经被强拆的历史,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南都记者还获悉,目前广州市规划局正在做方案部署,即将对广州全市范围内的已批未建项目“是否有疑似古建筑”进行地毯式排查。

  (原标题:广州规划局拟排查全市“疑似古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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