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建筑学会-新闻动态

日期:2015-09-07     浏览:75    评论:0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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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金陵台、妙高台民国建筑未能在“缓拆令”下幸存6月10日深夜11时到次日清晨,金陵台2号、4号与妙高台1号、3号的残留部分和尚完好的诗书路69号、69号之一被钩机野蛮拆毁。这一骇人听闻的强拆在微博上引起震动与声讨。(6月13日《新快报》)

媒体的呼吁、网友的奔走呼号、政府的“缓拆令”……叠加在一起,都没有保住广州“熊猫级”古建筑金陵台与妙高台。以后,人们找寻这两座建筑的记忆,恐怕只有借助于与影像资料了。

这两座建筑的拆除,与当时北京总布胡同的“梁林故居”何其相似,似乎人们再痛彻心扉的呼号也换不来一座城市对建筑的谦卑即使这些建筑再英姿不凡、不可替代,也阻挡不了被开发商拆除的命运。究其根本,原因无非有两点,其一,我们的城市建设者缺乏对文化的信仰;其二,违法成本太低。以“梁林故居”为例,这座被定为“不可文物”的四合院,于一夕之间被拆除殆尽,付出的违法成本仅有50万元。

因为《文物保护法》第66条第3项有明确规定,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

跟开发商拆除之后,动辄亿计的利润相比,区区50万元的违法成本,何其之低?确定如此低的违法成本,基本也属于变相鼓励开发商们强拆文物。还仅限于不可移动文物,对于诸多连不可移动文物都算不上的文物而言,连罚款都省了。倘若每次拆除文物,罚得开发商倾家荡产,试问,有人会如此轻易地去拆除文物吗?

一提发展,我们往往就提GDP,就提起高楼,而往往遗忘了城市发展中的文化因素。而建筑,无疑是城市中最具象的文化载体。遗憾的是,这些年来,许多城市在经历过无数次大拆大建之后,已经与自己的传统彻底失去了连接。试想,没有了金陵台、妙高台等建筑的广州,从何处体现出这座清末最早开埠的商业城市风情呢?又从何处体现出她浓郁醇厚的市民文化?

人不可能永远活着,但是建筑却可能比我们寿命更加长久它们以空间呈现的形式,将时间定格,将历史凝固,因此,保护好古建筑,就是在保存历史,保持今天跟昨天的联系,保持今人与古人的对话,保持现代与传统的关系。人不是从石头缝里钻出来的,唯有了解历史,才能看清未来,我们也才能更好地前行。若将文物拆尽,将历史尽毁,我们的未来必无希望。

人失去记忆就会忘记过去,一座城市如果失去记忆,则会失去传统,失去历史。有人说,当人类砍倒第一棵树的时候,文明开始了;而当人类砍倒最后一棵树的时候,文明结束了。放眼神州,我们如今已经没有多少“熊猫级”的古建筑了,若以后让子孙后代只在博物馆里感受历史,那我们怎好妄称是具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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