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专家指出,对于像金陵台这样具有历史价值但仍未被评为历史建筑的“无名无分”的老建筑,目前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保护。
虽然金陵台位于越秀区海珠中路历史文化街区,但由于开发商2007年拍得该地块时国务院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广州市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均未出台,所以目前能约束开发商的就只有对其拆迁许可证过期进行处罚。
不过律师张扬认为,即便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开发商按5%以上15%以下的标准处罚(当时观绿路地块拍出一亿元)数百万元的罚款对于一年损失几千万元的开发商来说,不值一提。再说,开发商拆迁许可证过期只是个例。
拟立法:发现报批期间不得损毁
据了解,今年年初,《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正式向市民征求意见,这是广州市首度为历史建筑立法。《办法》规定,城市建设中发现有保护价值而尚未确定为历史建筑的建筑,相关部门可向市政府报批,其间该建筑不得损坏或拆除。有消息透露,广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即将公布。
专家呼吁,面对迅猛的房地产开发速度,相关法规和文物普查应尽快落实,处罚金额也应大幅提升,对于一些严重行为,可以吊销开发商执照。
引新忧:最怕开发商先下手强拆
然而,有知情人士担忧,相关法律一旦出台,可能会导致业主和开发商反弹剧烈,因历史建筑而起的矛盾冲突可能会更加突出。
“法律规定一旦被评为历史建筑就不能随便改动,这意味着一些烂尾地上的历史建筑保护问题变得更加棘手,要么就是政府把地买回来,要么就是开发商妥协。”该知情人士坦言,“这两种情况都不可能,一些开发商和业主为了避免自己地盘里的建筑成为历史建筑,在历史建筑名录还没出台前就会纷纷‘先下手为强’,金陵台突然被强拆,或许也有这方面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