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了解到,省、市文物局最近专门组织了省内10位专家,分成三组对该馆申报的411件文物进行了现场鉴定评估。在实物鉴定的基础上,对这批文物的背景材料进行了细致的推敲与认定,经专家们反复评估与讨论,最后确定345件(套)文物通过鉴定评级。 此次定级的文物中,一级文物有44件(套),二级文物有126件(套),三级文物有175件(套)。从内容上看,既有反映南京大屠杀主题的文物,如“张纯如女士《被遗忘的南京大屠杀》手稿原件”被评为一级文物;又有反映侵华日军“慰安妇”罪行的文物,如当年“慰安妇”使用的高锰酸钾消毒液瓶被评为一级文物。既有反映审判日本战犯的文物,如“南京审判军事法庭对于部分日本战犯的判决书”被评为一级文物。也有反映反映抗战胜利内容的文物,如“纪念抗战胜利瓷坛”被评为二级文物。 据了解,去年以来,为了配合新馆扩容工程陈列布展的需要,该馆先后派出7个国内征集小组和2个海外征集小组,分赴国内21个省(市)的60座城市,以及日本、德国、以色列等国,征集文物近万件,极大地丰富了文物馆藏,为新馆文物陈列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此次文物鉴定评级,旨在加强新征集文物的鉴定、管理和利用,提升新馆文物陈列水平和展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