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文物指的就是哈尔滨巴拉斯旅馆。它建于上世纪30年代,这栋黄色的小楼目前的产权单位是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属于历史建筑。按说,根据《文物保护法》第26条,使用不可移动文物时,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但现实却是,眼下,它已经被安上了钢筋结构、墙被刷上了水泥,要改建成宾馆,文物内部结构已遭到破坏。哈尔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早在9月底就下达了停工通知,但施工方一直断断续续施工至今,理由是不知道是文物。 纵横点评:不知道是文物,有可能。但文化执法部门的停工通知出来,还说不知道是文物,那就是成心了。任何破坏文物的故事,表现形式千差万别,看本质,都离不开一字“钱”字。面对文物,认为能用它换来钱的,收门票挣钱;挣不来钱的,推土机推倒,建新的。保护文物难赚钱,开宾馆好赚钱,这道理谁都懂。站在文物的废墟上数钱,确实挺爽。但不知当事人是否想过:你毁了不能再生的文物,让后人戳你脊梁骨,是什么感觉呢? 不是只有圆明园、长城才算值得重视、值得保护的文物,所有能称得上文物的古迹,都是城市个性、城市文化最明显的标志,是一座城市魅力的核心。文物保护和城市建设之间也不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关系。野蛮地拆拆拆,实在暴殄天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