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获文物保护资金1597万元

日期:2015-08-23     浏览:103    评论:0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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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南昌市财政局获悉,南昌市获得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1597万元,其中南昌市博物馆获得393万元补助资金、新建县博物馆获得268万元补助资金、进贤县博物馆获得936万元补助资金。     据了解,该项资金将用于南昌市博物馆、“八一”起义指挥部旧址、朱德军官教育团旧址、新建县博物馆、进贤县博物馆等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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