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古建筑必须“守土有责”

日期:2015-08-23     浏览:76    评论:0     标签:
核心提示:保护古建筑必须“守土有责”
    山西太谷新村妙觉寺是我国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该寺最大的亮点就是过殿(千佛殿)内的满墙壁画,但由于年久失修,该殿的西侧屋顶已经坍塌露天,而近年一直没有看到有效的维修措施,修缮措施仅为盖塑料布。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文物博物馆馆长李军告诉记者,修缮肯定需要钱,光靠县级的文物部门,还是比较困难的。     盖块塑料布,就算修缮古建筑,妙觉寺遭遇的这一修缮保护窘境,恐怕是大多数古建筑面临的同样命运。央视报道还披露了山西另一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川底佛堂的不堪境况,自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修过之后,似乎从此“根本没人管过”,村民们猜测,也许在它里面一间房屋也没剩下,就剩下四面墙了,让人感到既无奈又痛惜。     保护好古建筑非易事。一方面,出于经济利益考量,相关部门不断让古建筑为拔地而起的新楼盘让位;出于旧城改造的政绩需求考量,相关部门不断对古建筑予以“维修性拆除”或“保护性拆除”,在民众眼皮底下,相当大一批真建筑被“维修”成假建筑,甚至维修成“怪物”或“废物”。     另一方面,古建筑修缮资金因何短缺?多半并非那些地方拿不出钱来,而是不愿意拿出钱来。在相关部门眼里,古建筑修缮保护拉不动GDP增长,也就舍不得为之投入财政资金。不仅不愿意投入,反而过度将古建筑商业化,作为商业利益的“后花园”予以开发,将古建筑的剩余价值吃干榨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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