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总设计师应做好设计控制二

日期:2016-01-21     浏览:92    评论:0     标签:
核心提示:4.设计输入设计输入通常是指与产品特性有关的功能性、安全性、经济性、可信性、可实施性、适应性、环境条件,相关说明要求以及法规要求等。每一工程的各个阶段设计,均应

  4.设计输入

  设计输入通常是指与产品特性有关的功能性、安全性、经济性、可信性、可实施性、适应性、环境条件,相关说明要求以及要求等。每一工程的各个阶段设计,均应确定与产品有关的设计输入要求,并形成条件。

  设计输入文件包括:

  (1)设计依据、行业主管部门批文;

  (2)设计及根据其产品要求确定的设计文件质量特性;

  (3)设计基础;

  (4)统一技术规定以及本项目适用的法令、法规要求;

  (5)本项目特殊的专业技术要求,如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结构的试验结果经证实的数据资料以及经授权验证的计算机软件等。

  设计输入是设计的基础。应对设计输入文件的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对不完善的、含糊的或矛盾的要求,应会同提出者一起解决。按其分工及责任,项目总设计师、专业审核人、审定人应对有关设计输入文件进行逐级评审、验证并签署。

  同时,设计输入应考虑合同评审结果。

  5.设计输出

  设计输出是指图样、、规程、设计说明书、软件、报告等,为提交顾客的设计文件,即设计成品。供采购、施工安装、生产、检验和试验及服务等过程所使用的最终技术文件。它能够针对设计输入要求进行验证,并形成文件。

  设计输出的内容、深度和格式应满足各设计阶段有关规定的要求。

  (1)满足设计输入的要求;

  (2)为生产和服务的运作提供适当的信息,如操作、维修、防护、监控等方面的方法(或程序)、设备和设施;

  (3)包含或引用产品验收准则;

  (4)规定对安全和正常使用至关重要的产品特性;

  (5)设计输出文件应具有明确的标识和可追溯性。

  设计输出文件在发放前应予以批准(见设计评审、设计验证和设计确认的要求)。

  6.设计评审

  设计评审是为评价设计满足质量要求的能力。识别问题,若有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对设计成果进行综合、系统的检查,以确保设计成果能满足质量特性、相关法令、法规和顾客要求。所有项目设计均应进行设计评审。每次评审的参加者应包括与评审的设计阶段有关的所有人员和职能部门的代表,需要时,可请有关专家。设计评审应形成文件。

  设计评审一般在方案比选之后,按项目和专业两个层次进行。

  (1)项目设计评审由技术或生产管理部门拟定评审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设计评审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主持,项目总设计师陈述设计方案,有关人员参加,形成“设计评审会议纪要”文件。纪要由项目总设计师或技术/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起草,主持人审定下发相关部门,项目总设计师予以完善落实评审中的问题。

  (2)专业设计评审由部门负责人或主任工程师主持,项目专业负责人陈述设计方案,项目总设计师和有关人员参加,形成“专业设计评审记录”,主持人审定。由项目专业负责人完善评审中的问题。

  (3)当项目规模较小、技术比较成熟、设计过程比较简单、涉及专业少时,可采用会签评审方式。

  (4)设计评审记录和文件应予以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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