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具体安排和指导工程安全施工的安全管理与技术文件。是针对每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预测,从而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发生事故。
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因此,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指令性文件,在施工现场管理中具有安全生产的作用,必须认真编制和贯彻执行。
(2)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包括:
①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
②地面及深坑作业的防护;
③高处及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
④施工用电安全;
⑤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⑥为确保安全,对于采用的新、新材料、新技术和新结构,制定的有针对性的、行之有效的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⑦预防自然灾害(防台风、防雷击、防洪水、防地震、防暑降温、防冻、防寒、防滑等)的措施;
⑧防火防爆措施。
(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要点
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也称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建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专业性较强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根据这个规定,除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如:脚手架、塔吊安拆、临时用电、爆破工程等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或者称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详细地制订施工程序、方法及防护措施,确保该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必须符合现行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技术、。
下面举例说明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和程序。
1.基坑(槽)土方开挖及降水工程
(1)土方开挖
①应针对土质的类别、基坑的深度、地下水位、施工季节、周围环境、拟采用的机具来确定开挖方案;
②开挖的基坑(槽)设计深度如比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深时,应采取边坡支撑加固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动态观测;
③根据基坑的深度、土质的特性和周围环境确定对基坑的支护方案;
④根据选定的基坑支护方案进行设计和验算;
⑤根据所采用的开挖方案编制操作程序和规程;
⑥绘制施工图;
⑦制定回填方案。
(2)降水工程
①根据基坑的开挖深度、地下水位的标高、土质的特性及周围环境,确定降水方案;
②设计和验算降水方案的可靠性;
③编制降水的程序、操作规定、管理制度;
④绘制施工图。